他涉嫌的可就不是简简单单的过失犯罪了!

    于是林川立刻举起了手,“审判长,我方也需要对上诉人进行询问!”

    “可以询问。”

    “上诉人王家强,辩护人现在问你几个问题,请你如实回答。”

    “好的。”

    “第一个问题,你刚刚所说的搬运费,平台是否有相应的规定?”

    “有!平台有收费标准!具体根据车型不同、搬运距离、楼层高度等,收费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第二个问题,你所说的等待收费,是否有相应的规定?”

    “有!面包车或者小货车,免费等候的时间为四十分钟,超出时间后,每十分钟加五块钱!”

    “第三个问题,拉拉货平台是否有预先设定或者规划的路线?”

    “没有!那个路线是她自己用手机导航的!”

    “最后一个问题,当你看到对方将身体探出车窗后,你的第一想法是什么?”

    “我看到她将身体探出去后,并没有想太多,只是认为她想要打开车窗透透气!毕竟面包车不大,又全部都装着货物。我只是觉得她这样做很不安全,于是我就踩了刹车准备提醒她,但转眼间的功夫,她就已经跳下去了!这一切都发生地太快,我确实反应不过来!”

    “那你接下来是怎么做的?”

    “看到她坠车后,我就赶紧将车停靠在路边,然后拨打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

    林川点了点头道:

    “好的!辩护人询问完毕!”

    此时直播间的网友再次议论了起来。

    “原来搬运费和等待费都是有规定的呀!”

    “我觉得王家强已经很不错了!等了那么长时间都没说什么!要是我直接就把这单给取消了!”

    “大家听到了没有?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导航!既然这样,那也就没有所谓的偏航!”

    “我用过拉拉货,我证明确实没有规定线路!”

    “卧槽!破案了!检方一直说偏航,原来偏的只是女方自己导的航?”

    “现在看来,王家强之前的行为都很合理!”

    “同意!王家强并没有做错什么!女方跳车完全就是她自己有被害妄想症!”

    此时庭审现场也是议论纷纷,张东方的脸色也极其不好看。

    他好不容易才将双方的争执与跳车联系起来,没想到林川几个问题一问,竟又给王家强开脱了!

    于是张东方立刻反驳道:

    “审判长,我认为辩护人在刻意引导上诉人回避问题!”

    “王家强自己也说了,他已经看到了被害人将身体探出去,那就说明他已经预见到对方要有危险行为!”

    “谁会为了透气,把自己的身体探出去?王家强作为一名有着十几年驾龄的司机,他的这种说词完全不符合逻辑!”

    “我反对!”

    林川也立刻反驳道:

    “根据《华国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由此可见,跳车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王家强作为司机,他不可能预见到,也不需要预见到,跳车行为属于受害人的自创风险!”

    “如果要求司机在运输途中,无时无刻不关注乘的行动,则过分加重了司机的安全注意义务,实属苛责!”

    张东方再次被怼的无言以对。

    他没想到林川竟然连交通法都用上了?

    这小子也太阴险了吧!

    如果按照他的说法,被害人本身就违着法呢!

    “咚咚咚!”

    此时审判长万高峰敲响了法槌。

    如果让双方再这么争论下去,开到明天都不一定能开完!

    于是他直接打断道:

    “双方的其他观点,可以在法庭辩论环节详细阐述,下面进行举证、质证。”

    “上诉人及其辩护人,你方是否有新证据或者一审的证据需要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