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农门福妃又野又飒 > 第27章 大哥问话,小心回答
    说到自家大哥,少年又微惊一声:“糟了,耽误这么久,大哥肯定要着急了。后会有期!”

    他跟姜宛童一抱拳,飞身没影了。

    还真是,来无影去无踪。

    不过,谁要和你后会有期,要后会无期才对!

    姜宛童比他更迫不及待的离开。

    她刚刚虽然游刃有余,却也一直提着心,毕竟对方可是有“手刃”她的实力的。

    幸好,她看人很准,对方是个讲理的人。否则今天她就惨了。

    姜宛童很讨厌这种命运不受自己掌控的感觉。

    在这个安逸的古代,她头一次生出危机感。

    不能继续躺平了。

    姜宛童深吸一口气。

    必须快速让自己强大起来,明天开始负重加练,赚钱的同时也要把实力提升上去!

    而另一边,跑出去一半的少年才反应过来自己没有问姜宛童姓名,赶回原地时,不止姜宛童早就走了,连昏迷的林大壮也让人带走了。

    这下他一时也没办法找人,而且来回来去又耽误了时间,只能赶紧赶回去。

    少年飞速跑回山脚下官道边一辆马车旁边。

    那马车虽没有什么奢华的镶金嵌玉的装饰,却是辆三匹马拉的四轮大马车,车厢宽敞,用料考究,三匹马都是打理的油光水滑的健壮宝驹,尤其那驾车的车夫更是与众不同。

    姜宛童若在这里肯定要喊一句“非洲兄弟”——那车夫竟是个身材高大的黑人,也就是锦朝所说的昆仑奴!

    “夏公子,你是去天山打水了吗?再有一刻钟见不到你,主子便要让我去寻你了。”昆仑奴操着一口地道的京城腔调侃那少年,也就是夏云旗。

    “刀奴这次可笑话不到我,这次耽误一些,只因我遇到一个妙人。”夏云旗把其中一个水囊扔给名叫刀奴的昆仑奴,还不忘吐槽:“而且我都十七了,一身功夫都是大哥亲手教的,有什么不放心的。”

    他话音刚落,一个容貌俏丽做婢女打扮的妙龄少女掀起车帘,不悦的嘲讽:“下次打水这种小事还是让花侍我来做吧,既不耽误夏公子与妙人相会,更不耽误我们主子用水!”

    花侍刚说罢,车厢中便传来一声低低的男子的声音:“花侍。”

    声音平淡毫无情绪,却自有一股威仪。

    花侍对夏云旗轻哼一声,一把夺过他手中另一个水囊,放下车帘进去了。

    夏云旗摸摸鼻子,他听到车厢中传来两声低低的咳嗽声,心中也有些愧疚,立刻掀开车帘进去了。

    刀奴则扬起鞭子赶车出发。

    这车厢宛如一件小小的房间,不止有小茶桌,还有软塌和烧水的青泥小炉。

    车厢中有三个人,刚刚的花侍在一旁烧水。

    另一侧是一个满头银发身材瘦小却精神矍铄的老头,他促狭的睨一眼夏云旗,并不说话,又看回手中的书卷上。

    中间是一个斜倚着攒金丝软枕的年轻男子。

    他披散着头发,穿一件墨绿色暗纹织锦的圆领袍,没有束腰带,露出里面砖红色的里衫,和橙花色的长裤。

    他原本闭着眼睛,在夏云旗进来时睁开了,那竟是一双翠绿色的眼睛!

    他的五官本就比普通人要深刻,容貌可谓极其俊美,皮肤也更白,如今添上这双绿眼睛,整个人的俊美更添一笔锋芒。

    他与夏云旗都是凤眼,只是夏云旗是瑞凤眼,眼睛是钝圆形,看上去就更温和一些。

    而他则是丹凤眼,加上他特殊的绿眼睛,独有一种冷光潋滟的锐利感。

    可他轻咳两声,越发显得脸色苍白,又平添一分羸弱,便又削减了那份锐利。

    若说夏云旗是清晨迎着朝阳舒展的挺拔俊竹,那他便是凛冽缥缈的天山冰湖,整个人疏离而清冷。

    “大哥,对不起,让你操心了。”夏云旗进来后老老实实坐在一边对着那人道歉。

    让夏云旗称呼大哥,还如此毕恭毕敬,并且双眸异色的,正是大锦用兵如神的瑞王爷裴煦。

    瑞王先祖有胡人血统,曾与大锦开国皇帝锦太祖一起平乱世,打天下,并多次救驾,立下汗马功劳,因此被锦太祖封为唯一的异姓王瑞王,世袭罔替。

    夏云旗则是裴煦的父亲老瑞王手下将军夏诚勇的儿子,夏诚勇在征战中阵亡,其妻子伤心过度难产而死,老瑞王感怀夏家忠勇,而夏云旗小小年纪就成了孤儿,便做主收养了他。

    “无妨,你这个年纪正是该多看多思的时候。”裴煦并不责怪夏云旗。

    “大哥,我今日遇到的那女娘竟跟你说的一样。”夏云旗见裴煦并不怪他,立刻露出灿烂笑意。

    “哦?你做了什么竟引得她说教与你?”裴煦看向夏云旗,猫眼一般翠绿的眼睛晦暗不明。

    夏云旗一凛,裴煦表情语气虽无太多变化,但多年的相处让他立刻分辨出对方这是在考他,若答不好可是要受罚的。

    他这时才想起来,今日之事,其实他做的不太好,估计要惨。

    夏云旗摸摸鼻子,再惨也不能不回答大哥的问题,便泄气的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花侍瞄一眼夏云旗,又偷看裴煦一眼,果然见他微微敛着眉,轻轻捻动着手上那串青檀木的佛珠,却没什么不耐烦。

    这串佛珠他常年不离手,已经光润细腻,倒衬得他手指更加苍白。

    花侍只觉得裴煦高贵完美如同神祇,心中便更不忿:一介乡野农女也配和我家主子相提并论!

    但她身为裴煦的贴身侍婢,自是知道裴煦比夏云旗年长四岁,两人自小一起长大,感情甚笃。

    是以裴煦向来冷淡寡言,却唯独对夏云旗有两分耐心。

    只是这夏公子也太无拘无束了一些,何时能多体谅体谅他们主子。

    花侍垂下眼帘,把情绪都遮住。

    “这便是那女娘做的‘手指’?”那原本看书的小老头颇有几分兴趣的拿过夏云旗手中的零食袋,拿出一根“手指饼”啧啧称奇:“真是古灵精怪。”

    这小老头叫墨怀信,是墨家当代的掌门人,最擅机关巧物,也最喜欢这些东西。

    “此事你觉得自己只是鲁莽?”裴煦对那零食袋不感兴趣,看向夏云旗的表情带上些许严肃。

    夏云旗有些不解的看向裴煦。

    墨怀信看到夏云旗那表情,心中一晒,云小子这下惨喽。

    只见裴煦微微敛眉,夏云旗心中喊一声糟,看来大哥是很不满意了。

    “你这观察力竟不如一个乡村女娘。”裴煦言辞犀利。

    夏云旗有些羞红脸,想要争辩两句。

    墨怀信便直接点出来:“你突然跳出来,那女娘第一反应不是惊慌而是与你争辩,还与你大打出手。可结果呢?你不仅信了她,还心怀愧疚的送上一盒千金难求的药膏。难道就不觉得奇怪?”

    “这,好像是如此。”夏云旗这才想到姜宛童行为似乎不太寻常。

    “她与你争斗绝非意气用事,而是用实力让你相信如她所说她出手教训那孩子是事出有因,更以长辈爱护小辈之名。而她之所以行事如此大胆,定是因为她看透了你,知晓你虽冲动,却是个心怀正义,肯讲理的人。”

    墨怀信说着轻笑一声:“王爷说你观察力比不上一个乡村女娘,可一点不冤枉。哦,对,你还让人顺走一罐千金难求的药膏。”

    “不是顺走,我确实抓伤了她,该当负责的。”夏云旗窘着脸辩解。

    “负责?怎么不以身相许来负责啊?”墨怀信调侃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