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小白脸下乡,入赘女军官软饭喷香 > 第29章 给我三年
    晚间。

    林辰洗漱好了,刚走进屋,就看见宋丽坐在炕边。

    “收拾好了?”

    “嗯,”林辰手里拎着暖壶,“娘说,拎个暖壶在屋里,半夜喝水方便。”

    “好。”

    宋丽对着林辰招招手,“你过来。”

    林辰放下暖壶,走过去,好奇的,“怎么了?”

    炕桌摆在炕床上,上头,还点了一根蜡烛,暖黄灯光照耀,衬得宋丽乌发、红唇,面颊白皙、细腻。

    怎么说呢,老祖宗说的果真不错。

    灯下看美人,真是绝佳的视觉享受。

    似乎是注意到林辰的视线,宋丽微微抬起头,“看什么呢?”

    “没,”林辰挪开视线,坐在了炕上,“只是听人家说,当兵的,得把头发剪了,你这头发……”

    “也不是所有的都必须,”宋丽简单解释了一句,“有些时候,头发会成为你最好的掩护。”

    女兵本就稀少,若是再弄成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真正出任务,兴许会因为头发,被敌人识破。

    就这样,隐匿在人群里,就很好。

    “哦,”林辰点点头,表示了解。

    宋丽掏出一个木头盒子,放在炕桌上后,就往林辰的方向推了过去。

    “这是……”

    面对林辰的疑惑不解,宋丽也没多解释,只是道:“你打开看看。”

    木头盒子,还带个暗扣。

    林辰摆弄了一下,随着咔哒一声,暗扣弹开,露出里面的东西。

    一张存单,一些收拾齐整的钱、票券。

    另外,还有一根玉镯,几块上了年份的袁大头。

    林辰抬头,宋丽这才开腔,“存单有一千块钱,是我这些年当兵攒下来的津贴、补贴。

    玉镯,是传家宝,以后,要传给孩子的。”

    “那,”林辰指着袁大头,好奇的,“这是什么?”

    “冤大头,”宋丽沉默片刻,又低声解释了一句,“小时候出去玩,在后山刨土,刨出来的。”

    林辰:“……”

    这就是天选之女吧。

    在后山刨土,都能刨出来冤大头。

    “给我看,是什么意思?”

    “不是给你看,”宋丽纠正道:“是给你管。

    我过段时间,就要回部队,到时候,家里家外,就都交给你了。”

    啊!

    林辰的手,还放在木盒子上。

    木头的质地温润,似乎是做的时候,贴心的将毛刺儿都磨掉了,外头刷了一层清漆,透出本来的木质纹理。

    漂亮,也好看。

    “交给我管。”

    他有些怔然,下意识跟着重复了一句。

    “嗯,”宋丽抬眸,眼里,还有对林辰的愧疚,“我一走就是半年,刚结婚,就把你丢家里……”

    她默了一瞬,“我也知道这不合适,可这也是没办法的选择。

    如果你愿意,给我三年的时间,我再往上爬一爬,到时候全家都能去随军。”

    “你不怕吗?”

    宋丽被打断的言语,有些不解,“什么?怕什么?”

    “怕我拿了钱,一走了之。”

    就好像是他亲娘一样。

    家里的活儿,大大小小,他几乎一手抓,什么都能碰。

    唯独灶台上的活儿,牵扯到柴米油盐,赵素芬就把持的死死的。

    生怕林辰嘴馋偷吃。

    “我们是夫妻,最基础的信任,还是有的。”

    宋丽望着林辰,“你的眼睛告诉我,你不是这样的人。而且,我们是军婚,受到法律保护的,你就算是想跑,也得能跑得掉。”

    听着宋丽拿军婚来吓唬自己,林辰更是想笑。

    宋丽的结婚报告,还没打上去。

    俩人这,名正言顺,只能占一半。

    “不说了,”林辰心脏怦怦跳,身上也发热,将木头盒子重新盖上,“时间不早,该睡觉了。”

    宋丽:“?”

    她一懵,这正事儿说到一半,睡什么觉?

    天色还早。

    对上宋丽发懵的表情,林辰都觉着自己有些装不住了。

    “小雨白天的时候,不是说了么?”

    林辰是行动派,一面说话,一面干脆利索的下炕,把炕上桌挪到了一旁去。

    这才重新上炕,垂着眉眼,“让我们早点生个小孩。”

    宋丽脸一红,瞠目结舌的,“可是,现在有点太早了。”

    “折腾完,就不早了。”

    烛火已经灭了,炕上的人影交叠,宋丽死死咬着牙,也不知道为什么,林辰的身板子看着孱弱,却让她有点难以招架。

    “林辰,”宋丽闭上眼,根本不敢去看上面的人,“我困了。”

    “马上……”

    ~

    第二天一早,宋丽干脆摆烂,起床之后,只在院子里打了一套军体拳,就收了一天的晨练。

    “饭做好了,”韩建雪笑盈盈的,“去叫小林起来吃饭。”

    “好。”

    不到三分钟,林辰就从屋子里出来了。

    对上宋雨无语的眼神,林辰挑眉,默默挪开视线。

    在宋雨的眼里,自己应该是,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

    不过,无所谓,人生在世三万多天,快活一天算一天。

    饭桌上,宋丽宣布,“我等会儿跟林辰上县城一趟,买个自行车放家里,大家用起来,也比较方便。”

    “啥?”

    宋雨眼珠子都要散发出五彩斑斓的光芒了。

    踊跃举手,“我!二姐!我!我也去。”

    想去?

    韩建雪脸上笑眯眯,心里想,你想个锤子,天天跟着人小两口,你还跟上瘾了?

    一点眼力见儿,都没有吗?

    “哈哈哈,”韩建雪在桌子底下踩住宋雨的脚,“你这孩子,脚伤还没好,你跟着瞎溜达什么?”

    宋雨:“……”

    她疼的脸都要憋红了。

    把自己个儿的脚丫子,从老娘的脚底下拯救出来,这才嘀嘀咕咕的,“现在想起来我的脚伤没好,得仔细养着了。

    昨天让我给外婆送肉的时候,怎么没想起来,我得躺在炕上静养呢。”

    韩建雪:“……”

    有些时候,孩子也不用教导的太伶俐,容易一张嘴,就把人气死。

    甭管宋雨怎么抗拒,此行,还真的没带她去。

    二人都是干脆利索,不磨叽的性子。

    相中了东西,直接拿着钱、票就买了。

    看着小夹子把钱和票夹在上头,钢丝绳一拉,钱、票嗖的飞过去,宋丽唇畔勾起个笑,“这票,再等两个月,就要过期了。”

    “之前,一直都没买吗?”

    “嗯,”宋丽冷静的,“怕花了钱,给家里买个祸祸头子回去。”

    “你以前,也辛苦了。”

    辛苦吗?

    宋丽眼睫一颤,她只是知道,家,总得有人撑起来。

    所以,她只能无时无刻往上爬。

    爬的高点,再高点,能护住所有她在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