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小白脸下乡,入赘女军官软饭喷香 > 第104章 蜜蜂、蜂蜜、金丝猴
    小卖部里杂七杂八的东西不少,林辰找了一个遮阳帽,只不过,这遮阳帽多了一圈纱网,在脖颈那里一系,就能护住脸的安全。

    护住脸,是重中之重。

    哼!

    别以为他是傻子,没发现宋丽的眼神。

    她分明是对自己的脸,相当满意,但凡这张脸毁了,就冲着宋丽早上爬起来,毫不留情就走的样子,自己距离失宠,也不远了。

    不成,这玩楞压根就不能想。

    想想,感觉血压都上去了。

    林辰把遮阳帽戴上了,又仔仔细细的系住了下面,确保蜜蜂叮不到,这才继续翻找旁的东西。

    只是,速度必须得快。

    这里虽然深入山林了,可林辰也不能保证,这里就没别人经过,万一看见点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

    那不完犊子了。

    可林辰不知道,自己的设想,完全是多余的。

    护住了头,转而要护住的,就是手臂……

    “吱~”

    耳边传来了一声稚嫩的声响,林辰抬眼,就看见树上不知道啥时候多了一只金丝猴。

    看着很漂亮,还很乖。

    身上的毛毛都散发着金光。

    可!

    这地方压根就不是灵长类动物的栖息地啊!

    气候不合适,林辰下乡这地方,最冷的时候,是直达零下四十度的。再就是生态环境,这儿没有香蕉,猴子真来了,饿劈叉了个的。

    所以,这金丝猴是从哪儿蹦出来的?

    林辰满脑门的问号,却下意识在小卖部搜寻了一下香蕉。

    猴子,是吃香蕉的。

    林辰看金丝猴的时候,金丝猴也在看他。

    “吱~”

    林辰看着它靠近蜂巢,心里忽然咯噔一声,“别!”

    金丝猴一跃而起,抓住了蜂巢所依附的那根树干,吊在上头之后,对准了蜂巢,使出了自己的猴猴无影脚。

    “砰砰砰!”

    速度之快,力道之大。

    简直令林辰瞠目结舌。

    怎么说呢,初生牛犊不怕虎,可他怕。

    看着金丝猴作死,林辰阻拦不了,也救不了,反手扯下了帽子,丢到了小卖部之后,拔腿就是跑。

    死道友不死贫道。

    猴兄,自求多福吧。

    那几脚丫子踹下去,本就经受大风摧残过的蜂巢,摇摇欲坠了半天,还是坠了下来。

    “砰!”

    一声巨响。

    跑在前头的林辰,头都不回,只觉着是死神来了。

    那逃命的架势,眼神坚定的像是入了d,此时此刻,他都有点后悔爹娘为啥没给他多生两条腿了。

    死腿!

    你倒是快点捯饬啊!

    金丝猴是馋,但它也不傻。

    蜂巢坠地,里头的蜜蜂齐刷刷跑出来攻击它,只一个毒针,就给金丝猴扎懵圈了。

    它叽叽叫了一声,原先的淡定从容,霎间消失不见。

    化双驱为四驱,跟上林辰的步伐,开始疯狂逃窜。

    风声呼啸,林辰不敢回头,可他却总觉着蜜蜂的声响越来越近。

    那嗡鸣声,就算是聋子,也会有所察觉的。

    扭头一看,好家伙,不是错觉,是那只该死的金丝猴跟在了自己的身后,趁着林辰打了个磕绊,纵身一跃,扒住了他的后背。

    林辰:“?”

    我靠!

    他跑更快了。

    好在前方不远处,就有条小溪。

    林辰调整了呼吸,在纵身一跃之前,深吸一口气,一个猛子扎了进去。

    金丝猴可不知道林辰的打算,入水的冲击力,差点没把它砸死。

    进水就是溺水。

    又是扑腾,又是狗刨,都要翻白眼了。

    林辰一边咬牙切齿的想,淹死你个不靠谱的狗东西,一边又有点心软,这小玩意长得确实好看。

    而且,他们的祖宗也是从猴儿进化来的。

    保不齐,这几千年前,还是一家子呢。

    林辰捞起在小溪里扑腾的金丝猴,举着它出了水,等它缓了两口气,蜜蜂即将扎到它身上的时候,又果断把金丝猴给薅了进来。

    缓口气儿得了。

    林辰自己憋气的本事也一般,把金丝猴薅下水,脸就已经憋的有些发红了,想到了小卖部,他心神一闪。

    下一秒,只觉着呼吸顺畅了。

    哈哈哈哈!

    格老子的,老子真是个天才。

    人在溪里,喘的却是小卖部里的气儿。

    蜜蜂没了家园,恼怒异常,盘旋在水面上,久久不愿离去。

    没关系。

    山不就我,我去就山。

    你们乐意待着,那就待着吧,反正他要跑路了。

    把金丝猴举到水面上再次换了气儿,林辰卡在蜜蜂没赶来之前,薅着金丝猴再次潜入水中,一摆腿,划拉了一下水波。

    他就像是游鱼一样窜了出去。

    游了十来分钟,彻底看不见蜜蜂的身影,林辰这才举着金丝猴露出水面。

    金丝猴已经去了半条小命,瘫在地上,像是死狗。

    歪着头,哇哇吐了两口水。

    林辰撸了一把脸上的水渍,忙不迭把背上扛着的猎枪擦干净。

    金丝猴叽叽的很虚弱,林辰挠挠头,都有些无言以对,“喂!你能听懂人话吗?”

    五分钟后,林辰麻木的带着金丝猴上了路。

    这时候,它能不能听懂人话,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小玩意儿好像是赖上了自己。

    摸着瘪瘪的肚皮,一脸可怜的看着林辰。

    林辰也不知道这玩意儿能吃啥,摘了点野果喂了,又掏了一窝鸟蛋,看它吧唧吧唧吃的喷香,心里算是松了一口气儿。

    有了小黑黑在前面打样,林辰对于金丝猴的归属问题,那叫一个明确。

    ——市动物园。

    而且,要是他没猜错的话,这小玩意儿,应该也是市动物园窜出来的。

    就是不知道,它是怎样跨过千山万水,抵达了青禾大队所属的山头了。

    林辰身上的衣裳湿透了,干脆生了火,把衣裳脱了,架起来烤干。

    旁边的金丝猴倒也通人性,看林辰烤衣服,它也有样学样,凑到了火堆旁,撅着屁股,烤肚皮上的毛了。

    烤着烤着,还认认真真的扒拉一下肚皮上的毛,争取让根部也得到炙烤。

    林辰:“……”

    这小玩意儿。

    揉了一把金丝猴的脑袋,林辰琢磨着,换个时间,再去找一趟邵慧敏,直接把金丝猴交给她,比较省事儿。

    就是今天的打猎计划,又歇菜了。

    就在林辰唉声叹气的时候,身后传来了瑟瑟声响。

    一扭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