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小白脸下乡,入赘女军官软饭喷香 > 第172章 读书人,阴的很!
    宋雨对上高小凤,宋志高又华丽丽的落单了。

    林辰一琢磨,那能让他这么舒服了?

    娘的,编排他媳妇,简直是张口就来,这要是不给他点颜色看看的话,还要把自己一家子当成软柿子捏了啊。

    一撸袖子,林辰打算冲锋了。

    “死婆娘,又编排我们家,老子不跟你个娘们计较。宋志高是吧?你媳妇嘴巴贱,我又不能动手,这,就只好委屈你一下了!”

    说罢,他提起沙包大的拳头,直接出击。

    宋志高:“?”

    不是,他做错啥了?

    甚至都没来得及辩解一句,宋志高就被这迎面而来的一拳头,砸了个眼冒金星。

    林辰揍宋志高,那只能是降维打击。

    给这仨人一顿锤,接下来要商讨的,就是赔偿问题了。

    宋家兄弟俩把顺过来的青砖,再原模原样的送回去,另外,再一家赔三块钱。

    高小凤不依,三块钱,跟天文数字也没啥区别了。

    都够买两只老母鸡了。

    对此,林辰很淡定,他的家底雄厚,就算是没这六块钱,也穷不了。

    主要是想打击一下宋志高两口子的嚣张气焰。

    这特娘的,干错事儿了。

    给了你弥补的机会,不感恩戴德,还叽叽歪歪的。

    分不清事情的轻重缓急呢?

    既然不想掏钱,那就给他一个吃国家饭的机会好了。

    “报公安吧,”林辰淡定的,“偷盗,不算小事儿了。”

    高小凤得意的,“不是,林辰啊,你没事儿吧?这么点小事儿,值当报公安吗?

    再说了,我们大队可是要评先进大队的,因为这点芝麻大小的事儿就报公安,把先进大队给闹没了的话……”

    她像是有恃无恐,嘚瑟的,“到时候,你可就是我们大队的罪人咯!”

    受害者有罪论。

    要不说高小凤这玩意儿吧,还是有点脑子在身上的,转头,又把大帽子扣在林辰一家子的头上了。

    好像,真的报公安,就是林辰一家子不依不饶的结果。

    “不会的,”林辰笑眯眯的,“公安局局长,跟我认识勒!到时候,我们解释一下就行。

    你放心,你们家这三个渣滓进去了,不会对我们大队有一星半点的影响的。”

    这话,要是别人说林风侠肯定不相信,为了整个大队的利益必然会出面劝说林辰。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该骂骂该打打,该赔钱赔钱,闹大了,那肯定不行。

    到时候,各打五十大板,就这么算了得了。

    可,林辰都做了保证,那,把这仨人送进去,杀鸡儆猴,也不是不行。不然的话,往后这大队,都该难管理起来了。

    高小凤有恃无恐的表情,渐渐龟裂。

    转头,眼底带着些许慌乱,“不是,大队长啊,林辰这小王八犊子,是要害的我们大队没了评选先进大队的机会啊!

    这、这你都能做到坐视不管啊?”

    林风侠看了一眼林辰,觉着,这孩子是个懂分寸的。

    说出这话,目的,大概率是为了吓唬吓唬宋志高、高小凤,应该,不至于真的闹到公安局,吧?

    他也有些不大确定,可想到林辰这段时间对大队的贡献,愣是硬着头皮,给他圆上了。

    “啥坐视不管?老子站着看着呢!你别跟我整那些没用的玩意儿,反正,这事儿,人家小林没错。

    偷东西,你还反过来威胁上人家了,不是,高小凤啊,你脑壳,没事儿吧?”

    高小凤急了,“啊?你真不管?”

    “不管!”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林风侠也不介意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

    “要是林辰腾不出手去公安局叫人,我还能帮衬着,把人叫过来。”

    高小凤懵逼了。

    万万没想到,林风侠身为青禾大队的大队长,这胳膊肘,居然会往外拐。

    宋志强已经受不了了,“我交!”

    三块钱,虽然交出去的时候,心里揪着疼。

    可,能买断麻烦的话,也值了。

    思及此,宋志强的目光,就阴恻恻的落在了宋志高的身上。

    要不是他贪心不足蛇吞象,总想着小偷小摸手脚不干净的话,自己也不至于被人堵着羞辱……

    他深吸一口气,按捺住心中的不平静,“只是,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钱,我得回去拿。”

    “行啊。”

    宋志高这时候也摆烂了,仗着自己已经跟宋志强把话说开了,直接道:“那啥,老二啊,我这家里,条件不行,还赶不上你家呢。

    你交三块钱的时候,顺带着,把我的也交了呗。”

    宋志强:“???”

    他不敢置信的,“你疯了吗?这事儿,不是你惹出来的?”

    “那咋了?”宋志高舔着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是同谋,再说了,我没你条件好。

    先借你的用用,等回头,我手里有了余钱,再还给你。”

    说是借,其实跟强抢,没啥区别。

    兄弟俩心里都明白,这钱,只要掏出来了,跟肉包子打狗,是一个效果。

    宋志强死死捏着拳头,眼睛一眨不眨的瞪着他。

    二人,在进行一场,只有自己才心知肚明的较量。

    而宋志高明显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反正都撕破脸了,无所谓,再撕破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