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大圣座命 > 第272章 好死不如赖活着
    张贵虽然不懂刑讯逼供的手段,但却知道给人心理施压的简单法子。

    在提问的同时,驱使着‘太岁入命’神丛滋生出更多的菌丝,密密麻麻的缠绕住了人头巨虫的整个身躯。

    就如同一只啄木鸟,抓出一只小虫,叼在尖尖的鸟嘴上却不吞掉,一下子摧毁了人头巨虫所有卖刁耍滑的想法。

    老老实实的讲出了实话。

    原来这虫子竟然便是山海县的县丞刘山真。

    而刘山真这个名字,只是他束发读书后起的明宋化名,原名为大垛山珍。

    是以前海山县原址的番邦蛮国‘山羌大勇’里,地位仅次于藩王的大头人‘大山相’的后世子孙。

    其家族祖先因为识时务者为俊杰,无论是土流共治、改土归流,都对明宋朝廷的旨意无比顺从。

    跟‘山羌大勇’藩王的阳奉阴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最终在某个雨夜,与明宋朝廷的一支山地甲卫军合谋,里应外合屠灭了山羌大勇王的都寨。

    一举成为山海县最大的土著豪强。

    从此开始公然模仿明宋贵人的做派,明明一大家人没几个识字的,也要自称‘耕读传家’。

    之后百年时光荏苒而逝。

    传到刘山真这一辈,族中兄弟三十余人,已经都识的字,但只有他能真把书给读进去。

    最终混了本乡本土的县丞,虽然只是区区八品的地方佐官,顶头上司还不时冒出个厉害人物。

    但天高皇帝远的穷乡僻壤,在地经营数百年的豪强家族子弟跟坐地方上第二把交椅的官员,这两种身份结合。

    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这么简单。

    “从此‘大山相家’在官面上的交际,就都交给了我。

    十几年下来别说郡城了,就连行省参政们的府邸,逢年过节的时候我也能带着贺礼,登堂入室。

    要不是不想也不能升官,至少能去郡里做个通判。

    可正顺风顺水的时候,我修炼的时候走火入魔。

    坏了肺叶里的一点先天罡炁,身体一下子就羸弱了下去。

    这种伤属于‘天罚地诛’,只能自己挺过去。

    但我知道自己挺不过去,命不久矣!

    但我还想要活下去啊!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蝼蚁尚且惜命!

    我怕的慌,想活下去总不能说是错吧!”

    说到这里那人头巨虫看到张贵化身的巨人微微点了点头。

    感觉自己求生有望,心中一喜,更加老实的继续说道:

    “后来我想起自己小时候,阿公也曾经修炼家传的‘山珍五炁’,走了火入了魔,却突然间神秘失踪。

    当时硬说他老人家是入夜时分暴毙而亡。

    还把丧都给发了。

    但按照礼法应该停尸九天入土为安的,结果却一日都没耽搁。

    傍晚把棺材一烧,夜里埋进了祖坟。

    以前对这一切只是觉得蹊跷,但现在我跟阿公一样,也修炼‘山珍五炁’走火入魔。

    就想要查查清楚他到底是死是活。

    看能否‘死马当成活马医’的给自己寻出一线生机。

    结果却是一无所获。

    正感绝望。

    突然间‘慈人会’一位以前相识的大管事蒋莲蓬,找上了门。

    直接就说出了我的痛处…”

    原来这山海县虽然偏僻,但县城外的土著山庄、大寨人丁稠密。

    诸多头人们加在一起豢养着三十余万的青壮,在广袤无垠的大山之上开垦梯田,种田、种茶、种药。

    还挖野生的珍贵草药,砍伐巨木,总之‘靠山吃山’不亦乐乎。

    而这几十万的奴隶,好年景生的多了,得卖出去一些。

    坏年纪死的多了,就得买进来一些。

    所以跟‘慈人会’生意来往了许多年,也算是旧识。

    可刘山真怎么都没想到‘慈人会’,竟然就是自己阿公的救命恩人。

    现在又要来‘救’自己。

    “人族跟地魔百族百万年来互为天敌,彼此不共戴天。

    但万事和光同尘。

    种族的血海深仇落在某个邦国、宗门、家族、帮会或者个人的身上,却不妨碍相互取利。

    这‘慈人会’就跟地魔百族中的‘无磷地龙’有着勾连。”

    原来这无磷龙乃是卵生。

    自然孵化的话,万枚卵蛋里也就是能生出一、两个有智慧的,方能叫‘无磷地龙’。

    剩下那些没有理智只能凭着本能狩猎、进食、听命从事者,则叫做‘无磷巨虫’。

    可要是把卵埋进人类超凡者的血肉之中。

    孵化之时,无磷卵皮便会生出一种腐毒,把宿主周身的血肉化为浓汁。

    只有脑浆无法消融。

    等到卵蛋破开,新生的无磷龙会吸允浓汁为食。

    迅速长大后吞掉宿主的大脑,生出一颗外貌与宿主酷似的头颅。

    便自然而然的有了智慧。

    再吃够足够分量的血食,蛰伏在土中一十三天不死,就变成了‘无磷地龙’。

    最初钻地而行,日行百里。

    续而千里。

    再然后更可以在地上‘破空’挪移。

    放牧百条、千条甚至万条的无磷巨虫。

    即便在整个‘地魔百族’也不算普通了。

    “其实没有人类‘超凡’作为宿主的话,用普通人也可以。

    但需要选择青壮,且一、两百个埋下卵蛋者不见得能孵化出一条有头的幼虫。

    不过那些不成功的宿主,会自动自发的把自己埋葬在成功孵化的幼虫四周,任其啃食,也不算浪费。

    此举是为‘地煞人劫’。”

    “大地窟底下的生物这么‘克系’的吗,怎么感觉还是老老实实的呆在‘人间’。

    当个岛国帝王逍遥一生更适合我呢。”

    张贵闻言暂时忘记了自己刚刚以脑中神丛,把两条无磷幼虫凄惨吞噬的现实,心中默默想到。

    之后就听人头虫身的刘山真又说道:

    “而我想活命的法子又不相同。

    必须先杀千人埋于土中。

    然后在颅骨上开一个米粒大小的小孔,把一颗无磷卵蛋塞进去。

    这样卵蛋孵化时,表皮生出来的毒素被脑浆免疫,生出来的虫子极小,只能慢慢啃食我的大脑活命。

    我的意志就能一点一点的移转到它的身上…”

    “你遭这样的罪,就只为了活着,死了不好吗?”

    张贵实在听得毛骨悚然,脱口而出的嘟囔了一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