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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三章第一纨绔

    盒子里是一个绿莹莹的荷叶瓷盘,上面用冰块堆成了金字塔的模样,冒着寒气,在金字塔的顶端,放着所谓的冰淇淋。

    在没有看到之前,大家已经有了很多猜测,但怎么也没想到冰淇淋长这个样子。

    冰淇淋到底有多珍贵,谁也说不好,可光看这些冰块,就不得了。

    尤其是,冰块透亮,明显是食用级的。

    这可太稀罕人了。

    要储存冰块,不是挖个冰窖就行的,最重要的,是要有储存技术,这个是非常专业的,稍有不慎,冰块就会融化。

    南方很少结冰,偏偏南方又是经济重地,南方的王爷啊,勋贵啊,他们也要冰块,就要从北方运,路上的损耗不用说,非常之大。

    今年格外炎热,大部分王爷,已经弄不到冰块了。

    眼前倒好,用那么多珍贵至极的冰块,就为了伺候一个小小的冰淇淋,看着就奢侈。

    “怪不得那么贵,我天哪!”

    “我闻到了绝妙的香气,带着凛冽的冷。”

    “夏日里吃上一个冰淇淋,那是何等的享受啊。”

    “要说会享受,还得是韩先生,脑子怎么想的,竟然能弄出这么稀罕的东西,我口水都冒出来了。”

    ……

    五十两的食物,真没多少人见过。

    很多人跃跃欲试,想要尝尝味道。

    “许财主,这东西不错,本少爷出六十两,给我吧。”

    立马就有人出价了,有钱人家的少爷,谁也不想当败家子,但是,很多少爷都愿意当纨绔。

    纨绔的意思,有点像后世的顽主,一般二般的人,可当不上顽主。

    就说纨绔,家里不但要有钱,还要有势,身边有打手,注重的就是一个横行,以及,出风头。

    用现代话说便是——有面子!

    固然,很多纨绔子弟是不务正业,混吃等死,同样也有很多纨绔子弟,建立了丰功伟绩。

    比如大名鼎鼎的曹操,他年少的时候,和袁绍一起,偷人家的新娘子,属于极其恶劣的那种纨绔。

    “六十两就想拔得头筹?我出七十两。”

    “八十两!秦少爷,你别和我争,我最讨厌别人和我争了。”

    “龙少爷,在嘉陵,谢朝乘不在,该是我为首吧?我出一百两。”

    “凭什么是你?我不服。”

    ……

    纨绔之间的争夺,可不仅仅是看钱,得看江湖地位,谁第一,谁第二,人人心里都有谱。

    谢朝乘是伯爵府长子,又在边关建立军功,他在,大家都让他三分。

    他不在,那就要再论了。

    人活什么?

    不就活一个叱咤风云吗?

    纨绔们一争夺,顿时剑拔弩张,许财主高兴的,直咂摸嘴。

    好家伙,这钱赚的,太容易了,转眼就是几十两。

    寻常的小商贩,一年到头也挣不了那么多钱。

    “庞大少来了,让开,让开……”

    正不可开交,突然人群涌动,只见几十个力士在前,管你是谁,抬起鞭子就打,直接打开一条道路。

    后面八个人抬着一顶软轿,上面是淡黄色的罗伞遮挡骄阳,旁边还有一帮子美貌侍女,随时准备用扇子扇风。

    放眼整个山南道,庞宪度都是首屈一指的纨绔,他爹是大名鼎鼎的靖远候。

    只不过他一向住在江宁,很少来嘉陵,是听说嘉陵在组织斗牛,才过来看看情况,不想赶上了这场热闹。

    庞宪度白白胖胖的,养尊处优惯了,他伸伸懒腰,看了看冰淇淋,从身边拿出一百两的金子,扔在地上:“拿上来,我替你们尝尝味。”

    其他人鸦雀无声。

    靖远候是实权侯爷,现在坐镇上谷关,防守的是党项,他到任之后,六次挫败党项侵扰,劳苦功高。

    就算是王爷,也让庞家三分。

    北边柔然凶残,如果西边党项再出了问题,大越立马就得嗝屁。

    “好嘞!”

    “还得是庞大少,才能品尝这天下第一份的冰淇淋。”

    许财主快要笑傻了,捡起金子,点头哈腰地,把冰淇淋送了过去,马上有侍女接过,伺候着庞宪度。

    庞宪度讲究,一路过来,虽然坐着轿子,也是热得不轻,他先用冰块在手上,脸上搓了搓,这才拿起冰淇淋,嘬了一口。

    “哎呀!”

    “这小味愣是要得,甜而不腻,冰凉爽口。”

    “呲溜,呲溜……舒坦啊。”

    作为侯爷嫡长子,庞宪度什么好吃的没吃过?

    冰淇淋他就没吃过!

    所以他吃得就是个稀罕,其中味道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新鲜感,这就和谈女朋友是一样的。

    刚交个女朋友,用甜言蜜语哄着,慢慢可以一亲芳泽,吧唧一口,那味贼拉带劲。

    大家见庞大少都说好吃,都是惊骇当场,更加热切。

    “还有吗?再给本少爷来一个。”

    庞宪度胖啊,流了很多汗,一个冰淇淋哪里够?

    店小二马上笑道:“庞大少,由于冰淇淋数量有限,所以通过抽奖的方式购买。还有,但是要等。不过韩先生吩咐了,谁第一个吃了冰淇淋,韩先生送他一副字画,请稍等。”

    店小二呼哧呼哧地跑进店铺,又跑出来,拿着个卷轴,一打开,只见上面画着一个少年公子,骑着白马,潇洒至极。

    一边铁钩银划地写着:“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纨绔最爱的,就是出风头,看到这句诗,庞宪度顿时眼珠子亮堂起来。

    他从小在私塾学起来的,对诗词歌赋都是略通。

    立即便意识到,这句诗必将响彻天下。

    这句诗形容的是他,他的名字,也将随之传播到任何一个地方。

    “青史留名!”

    “本少爷青史留名了!”

    他直接从软轿上跳了下来,呼哧呼哧地小跑过来,接过了卷轴,得意无比。

    他是看史书的,以前的什么将军,什么侯爷,啥也不是。

    相反,诗词却能够传唱久远,诗词背后的故事,更是为人津津乐道。

    想到很久很久之后,还有人重温今天的故事,大家都敬仰他风流潇洒,用一百两金子,品尝到了第一个冰淇淋。

    太爽了呀!

    还有呢,冰淇淋此物如此神异,肯定也会在王公贵族中流传,可不管多么高贵,哪怕是皇上呢,也都落在他后面了。

    这在史书里,不也得写上一笔?

    吃个冰淇淋,自己的名字在史书里乱窜,庞宪度就觉得,太值了。

    一百两金子算个鸡毛!

    “多谢韩先生厚爱。”

    “韩先生之才,实在是惊天地,泣鬼神。”

    “本少爷尝遍天下美食,我愿称冰淇淋为天下第一!”

    自己的名字已经和冰淇淋密不可分,荣辱与共,那庞宪度还不得往死里吹?

    其他人听了,更加心热了。

    谁都知道,韩先生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实在,他定好价,是不会更改的。

    说五十两,哪怕你买了,转手卖一千两,人家也继续卖五十两,太厚道了。

    如果自己也能买到一枚冰淇淋,那不是发了吗?